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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句古代关于法律的名言名句(精选古人对于法律的说法的句子)

admin 2024-01-06 09:24:50 文案短句

一、古代对法律的经典语录

1、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3、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史襄哉《中华谚海》

4、某老师说:“学法律的人都是有理性的人!”然后情绪激动的说:“学完法律还容易情绪激动,绝对是不对的!”

5、重磅|王泽鉴:民法总则的规范体系、解释适用与教学研究(简体收藏版)

6、后来发生了一个案件。有一名被告,男,26岁,跟一个16岁的女孩谈恋爱,两个人进入情人旅馆,做了那种“可爱的”事情。结果案发,警方介入,将男的逮捕,送上法庭,一审判决有罪,罚金5万日元。5万日元不是很多,大致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三四千的样子。有人可能会说:“这么点钱,小菜一碟,我出,我不够就我爸出。”但要注意,在法治国家里,一旦被判有罪,哪怕只交1千块钱,案底留在那里,是终身的,且声誉将受到重大的影响。不像在我国,被关进去几年,在里面还自学法律,出来以后又是一条好汉。为此,那个日本男青年就不服,一级一级上诉,一直上诉到日本的最高裁判所。

7、只要你干过,我们就一定能查出来的!因为马克思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的是客观的,客观的就是可被认知的,而人的认识是无限的……(刑诉老师)

8、王二麻子死了,同学上课回来说。啊?真的?老师把他弄死了?我有些怀疑。没错,今天隋老师说,出了一次车祸,你们知道死的人是谁吗?就是王二麻子。……哦,张李王二麻子,是我们民法课上的三位主要演员,演绎着民法的无数案例。

9、为什么要保护私人自治?因为私人自治的领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根基,是民主法治的基础。当一个社会当中每一个人都能够自立、自理、自律的时候,他才能够自己做主,因此才有可能实现民主,这个社会才能培养出人的独立人格,才可能建立法治。

10、1彼窃国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

1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12、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

13、讲到宣告失踪总会来句:下落不明,生死两茫茫……

14、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

15、其中对基层司法恶行有着清晰的洞察:州民言刺史,蠹物甚于蝗。受命大执法,草草是行装。狱吏相对语,簿书堆满床。敲枷打锁声,终日在目旁。

16、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17、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8、面对许多不同观点,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应该选择哪一种观点呢?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年轻人讨论问题或者写论文,喜欢引用外国人的观点,看外国人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说的。其实你找的只是某一个外国人所持的观点,或者是外国人的诸多观点中的一种,其他不同的观点多得是,于是你就经常需要回答:为什么选择这一种?鄙人以为,真正的学问或许就在此处:你在众多的观点中选择了何种观点,并且告诉读者,你为什么作出这样的选择。这就要求同时具备梳理资料的能力和论证观点的能力。

19、通过法律格言中所蕴含的法律智慧,来培育法律文化,或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当“法律不强人所难”的刑法格言如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样深入人心,那必是法治昌盛之时。

2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二、古人对于法律的说法的句子

1、近世法律思维的开端之一。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越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

4、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5、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6、与神同行经典语录:非常感谢大王的关照。我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灵魂啊灵魂,本不知道是灵魂,今日一看果真是灵魂。他也承诺过只要找到尸体,就乖乖和我们回到地府。死亡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正如书上常写的那样,生命里所有重要场景都像走马灯一样在我眼前回放。生前连派出所都没进过的我,现在却要接受7次审判,心里不难受才怪。49天的审判,可不是一个人就能承担的。我说你,来我手下做事啊。约定就是约定,跟我们一起会地府吧。原来地府也有海啊。

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

8、1法施于人,虽小必慎。号令不虚出,赏罚不滥行。——欧阳修《准诏言事上书》

9、10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刘恒

10、中国传统律法有“民刑不分、诸法一体”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古代的法律大多是刑法,因此,诗人与法律的相遇往往是悲剧。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曾在《五蠹》写下“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前五个字用来形容中国古代的文人阶层的确是再恰当不过。儒士除了忠君爱国之外,有着自身关于“修齐治平”的信仰与抱负,一旦这一价值取向与君王的专制相左,儒士常常不愿屈服强权,于是“诗法之战”便爆发了。诗法之战唐宋诗人多揭发抨击官员腐败

11、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法律和国家概论》

12、(参考文献)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可见,尽管从物是独立的物,而非主物的构成部分,但它在客观上、经济上从属于其他物,补充其他物的效用。区分主物与从物,其意义在于: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以贯彻物尽其用原则。——《民法》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2页。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回复(民法典对比)领取《民法典》对比内容全文

15、欲着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欧阳修《魏梁解》

16、1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17、本书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揭示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是相关学科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18、宪律制度必法道。——《管子·伍法》

19、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丘

20、唯愿你我法律诸君有这样的勇气,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三、古代关于法律的名言名句

1、可行必守,有弊必除。——刘禹锡

2、鄙人认为,只有跳出传统定义的怪圈才有出路,因为定义本身可能构成一种专断、一种命令。你定义完了之后就等于宣布一个“答案”了。你有可能宣布的是一个假设,也有可能是把一个定义强加给了别人。而人类是复杂的动物,他们形成社会后,形成社会意识和自己发展的规则,他们有时候不接受别人强加的定义,希望自己也参与定义。因此在分析哲学以及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等理论出现之后,人们就开始注意到一点,即定义具有危险性,具有它的功能边界。尤其是跟人类利益密切相关的词汇,它就可能具有多义性。

3、司法部:B证回来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发布,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非常之经典的案例,有着无懈可击的开放讨论空间。迷恋这种逻辑的对弈!

5、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郑观应

6、1臣闻圣主为政,赏不避仇仇,诛不择骨肉。——西汉《东方朔传》

7、神归嵩岳风雷变,气吐烟云草树荒。

8、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9、领导讲话完了要鼓掌,那是为了提醒睡着的人,醒醒,讲话完了,要回家了。

10、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我们亦才有幸看到了这部著作。刑法格言历经千年,不改其文字,依然具有生命力。

11、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商君书》

12、话说阿玛这位宪法学家,他出差时就经常随身携带一本美国宪法典。我有时跟他也差不多,出差时也带着一本中国宪法典,当然,有时也放在枕头旁边,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就拿起来翻一翻,这样就睡着了。这是由于,我们宪法的条文毕竟没有附着故事,附着具体生动的判例。

13、昔日的新党领袖王安石已罢相三年,虽与苏轼政见不同,相互排挤。但在生死关头却奋力上书皇帝,为苏轼说情,疾呼:安有圣世杀才士乎?王安石不愧宰相气量,君子和而道不同,堪称君子。神宗不觉心动。苏轼终于走出囚笼,这位伟大的文坛领袖情不自禁地写道:"平生文字为我累,此去名声不厌低。"贬谪他乡除了入狱之外,诗人为官,也少不了被贬谪。唐宋两朝对文人相对宽容,贬谪也算是皇帝对官员较温和的“逐客令”了。或许因为司空见惯,诗人们对贬谪也颇为放得开,再加上一路还能暂时忘记眼前的名利,苟且去看看诗和远方,作品反而可能落得豪迈。

14、文天祥,临刑前写《出狱临刑歌二首》,气势雄浑:

15、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司马迁

16、如平直必以准绳。——《吕氏春秋·分职》

17、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野叟曝言》

18、1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苏辙《上皇帝书》

1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20、董事的勤勉义务就像老公能不能赚钱,忠实义务就像老公有没有外遇。

四、古代对法律的经典语录有哪些

1、本科时谈恋爱,是先占;研究生再谈恋爱,就是发现埋藏物了。

2、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是刑之所以措,而化之所以成也。——柳宗元《断刑论》

3、10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务变。——《韩非子·解老》

4、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代代相继,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精致而优雅。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换言之,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

5、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

6、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7、法之理乃法之魂,没有法之理就没有法本身。而刑法格言的实质即是法之理。因而,古代的法律虽然散佚了,但是刑法格言依然代代相传。没有人比法律规定更聪明,而刑法格言更是无数法律在岁月的洗涤下的精华,已颇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朝令夕改是最危险的做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8、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

9、(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10、法律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它维护了当时社会的制度、道德和伦理等价值观念,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这二者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要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支柱。

11、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很多,不像现代法律只有法、法规、条例等少数几种。古代的法律形式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种:刑、法、律、令、典、式、格、诏、诰、科、比、例。在一个朝代,经常有几种法律形式同时使用,组成该朝代的法律体系。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使用范围也不一样,效力大小也有很大区别。

12、本科时谈恋爱,是先占;研究生再谈恋爱,就是发现埋藏物了。

13、法学教授主导的案例中动物无一例外的都会被雷劈死。

14、历法禁,自大更始,则小臣不犯矣。——苏轼《策别第六》

15、法者,治之端也。——荀子

16、经典人生哲理语录往事,不在宣纸里,而在我们的内心里;故事,不在笔尖里,而在风雨里;历史,不在博物馆里,而在人间的传诵里;明天,不在期待里,而在今天的奋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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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女朋友当时准备考司考,我就在边上看这本书。

19、王泽鉴:民法学研习方法与大型论文写作方法

20、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五、古代对法律的解释

1、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

2、拘泥于文字者拘泥于皮毛。自古作解释而传之后世者,皆是借解释的手段,阐述自己的观点。古人云:“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解释,“永远是创造的进程”,本书在法律格言的展开过程中,想要表达的亦是自己的学术观点。本书以23句刑法格言为小标题,阐述了刑法总则的23个问题,加上序文一篇,可以看作是24篇独立的论文。

3、我们以前说过,宪法的本质或者说宪政的本质其实就是为了约束公权力机关而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所以,公权力机关的违宪行为就被重视。因此我们不能强调公民的违宪,比如有个公民随地吐痰,这当然很不好,但我们就说他违宪,他问我咋就违宪了,你说那宪法第53条里规定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呢,你随地吐痰,违反了宪法——其实,问题没那么简单。

4、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5、小法带来5本法学经典书籍,挑两本安静的读起来,让我们的法学思维更强大~

6、1不可假公法以报私仇,不可假公法以报私德。——薛宣

7、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8、奸相蔡京也有一首绝命词《西江月》

9、我们常常从教科书或者法学经典著作中读到一些法律格言,但却很少读到专为解释这些法律格言的文字,因而常常望文生义。张明楷教授的这本《刑法格言的展开》,正弥补了这一不足,盖使渊深晦涩之经典法律格言通晓其义,为当前刑法实践提供智慧,故而被誉为研习刑法学的基础读物。

10、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管子·法法》

11、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位自称钱塘散人的安遇时,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时的书里第26回《秦氏还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陈世美中状元不认妻子儿女的故事,和豫剧《包青天》剧情的前半截极为相似。

1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3、回复(指导案例128)获取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

14、1法令明具,而用之至密,举天下惟法之知。苏轼《策别第八》

15、太精彩了,对现代社会法律进行了基础完善的分析,也解答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逻辑联系。对社会制度和关系的清晰解析,也对各种犯罪都有大致的说明和刑罚目的的解读。用极其朴实的语言阐述了公民社会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16、用赏贵信,用刑贵正。——《鬼谷子·符言》

17、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18、昔年单舸走淮阳,万死逃生辅宋皇。

19、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20、设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葛洪《抱朴子·判子》)

六、古代对法律的经典语录

1、天荒地老英雄丧,国破家亡事业休。

2、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3、第二次是被贬惠州。此时的苏轼已经心如止水,比起入狱之时其胸怀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诗作中已然没有愤慨之气,如这首《惠州一绝》:

4、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就是“月亮走,我也走”;所有权的无期限,叫作“此恨绵绵无绝期”。

5、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上不行法则民不从彼。——《管子·法法》

6、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王安石《周公》

7、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病态的,包括爱情……

8、慎到: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作伪。(唐·马总《意林》)

9、(可撤销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0、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11、第放眼当今中国,社会思潮与价值秩序的大激荡时代即将到来,它将召唤宪法学隆重出场。也就是说,中国可能进行一场重大问题的争论,包括人的价值观的争论、对国家看法的争论、对国家前途的争论、对如何建立一个更加良善的政治体制的争论。争论需要准据,也需要结晶,为此需要宪法学隆重出场。

12、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3、胶西前辈郑康成,千载遗风及后生。旧学诗书儒术富,兼通法律吏能精。还家彩服频为寿,得邑河壖喜有兵。民事近来多迫促,弦歌聊试武城声。——苏辙《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

14、回复(勘误)获取新版法考书籍,勘误整理全文

15、(3)苏轼《寄刘孝叔》有:“保甲连村团未遍,方田讼牒纷如雨”;

16、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7、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汉·王符《潜夫论·述赦》)

18、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19、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无。——《三国志》

20、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

1、在你的课堂,还有更多的经典语录吗?可以在本文留言……

2、第限权的价值目标,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基本尊严与基本权利。这一点十分重要。我们苦口婆心想传递给大家的就是这一理念。

3、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清)

4、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5、视时而立仪。《管子·国难》

6、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7、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8、此虽法律所无奈,尚可仰首披苍旻。天高鬼神不可信,后世有耳犹或闻。——宋代苏洵《自尤》

9、1按善恶见闻之实,断是非去取之疑。——王安石《范镇加修撰》

10、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1、苏轼一生被贬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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