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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文案整理54句】
admin 2023-03-25 10:34:30 个性说说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
1、克服异化的途径就是把颠倒的东西再颠倒过来。
2、不过,在《法哲学原理》初版问世一百五十年之后,我们不得不说,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已经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显然是所有现代政治思想伟人的际遇。他们之中谁也没有发展出一套今天看来(即便在纲领上)令人满意的理论。
3、我们可以在《法哲学原理》结构中承上启下的决定性连接处看清楚这一点。该书中编第三章的开头即是例证。黑格尔在那里写道:
4、黑格尔受斯宾诺萨哲学的影响,认为实体不是在人的意识之外,相反,人的意识在实体之中。他用绝对唯心论改造了斯宾诺莎的实体观,得出了精神实体是惟一的实体的结论。黑格尔说:“理性是宇宙实体。”所谓的宇宙实体被称为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实体的精神性或观念性使之成为主体,主体的客观性或存在性使之成为实体。黑格尔明确肯定实体是运动变化的主体。他从费希特关于自我的学说得到启发,认为实体不是现成的、被给予的存在,也不是永恒不变的本质。实体是辩证运动的主体,它的特征在于能动性;它自己设定自身,并在克服矛盾对立面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完善自身。实体不是一蹶而就的,只有经历了辩证发展的全过程,把所有环节都包含于自身,它才是全面的、绝对的。
5、这一部分与逻辑学的存在论的对象一样,都是直接性的对象。
6、波普尔不是第一个声讨黑格尔、说他笔下的国家根本不是自由主义国家的人。可以料想,黑格尔会迅速回应道:他要追问的正是,现代国家可否超越单纯的自由主义国家。生逢自由主义国家饱受极权法西斯主义和苏联制度摧残的时代,波普尔自然有理由抨击黑格尔。但第三世界的问题不能再通过自由主义政治来解决,这在一代人之后已经变得显而易见。于是这便确证了黑格尔对自由主义原则局限性的洞察。
7、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导言中说:“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的体系分为逻辑学和应用逻辑学两部分,前者是关于绝对精神的辩证法,后者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精神活动的辩证法。按这样三部分进行:
8、固然,康德也认为法权是自由意志的外部表现,他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把法权概念当作道德概念,法权的普遍原则是先验道德律的正当性康德的法哲学属于“德治”范畴,而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则丰富发展了现代“法治”思想,认为道德只是法权制度的内在环节和中介。
9、(1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39页。
10、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佛教唯识学与黑格尔哲学的种种差异,那么二者是否也存在相同性的东西?若不然,为何产生那么多的格义类比之说呢?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其实我人的思想都是依赖于“语言”与“思维”的。作为观念的普遍形式的“语言”与“思维”都是一种“共相性”的存在。“语言”有语言规范性,也就是语法规则,这本身就是社会性的沟通交流的产物,不同的语言存在有不同的形式构造与内涵质料的因素存在。“思维”其实就是“概念性”的存在,它也是一套符号系统,是内在心灵的语言主。“思维”也有思维的规律与形式,作为主体性人,在社会中进行交流沟通,最初形式就是“格义”式的类比,以“共相”为基础的“会意”过程,佛教学与黑格尔哲学都是极强势的思想观念,它们的表达式都是“语言”与“思维”。所以“求同”意向是十分正常的事。然则若进一步的探索则必然对“性质”问题进行申辩,自然就会超出普遍形式的结构,而进入内容之中,也就是对“语言”与“思维”的观念中的充分理由与原因的探知。
11、在日常生活中,人类语言的特点就是用普通概念或共相把握千差万别的感性对象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凡语言所说出的,没有不是具有普遍性的”⑤。语言可谓人类的第二本能,“百姓日用而不知”。黑格尔称日常语言中的概念和概念关系是不自觉的“自然逻辑”⑥,思维“沉没在只知道自己的直观、表象以及我们的欲望和意愿之内”⑦。
12、黑格尔赞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仅是因为如下基本观念:成为制度和共同体的成员,要比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加根本。他的国家理论的其他基本概念和思想模式也得益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
13、原发期刊:《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 年第 20162 期
14、黑格尔的整体观和伟大的历史感,均体现在这部意识发展史中。《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15、黑格尔所提出的国家三权划分,遵循其《逻辑学》中的“辩证”次序(《法哲学原理》通常如此,但也不是没有例外)。立法权的职责是“规定和确立普遍物”;行政权的任务是“使各个特殊领域和个别事件从属于普遍物”;“王权”则承担“意志最后决断的主观性”。根据黑格尔的辩证图式,“主观性”或“个别性”是指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合题。由此可知,黑格尔想让王权囊括立法权与行政权。于是,王权便承担起代表国家整体和体现国家主权的职能。至于国家主权的这位代表究竟是获得公民信服的君主,还是经选举产生的国家首脑,在黑格尔政治哲学的框架内无足轻重。
16、有限机械论:运动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时空中的物质在力的推动下做机械运动。这些力是:惯性、冲力和自由落体的力。
17、黑格尔形象把逻辑论证的过程比喻为圆圈。当起点经过这样的过程而达到终点时,它不只是简单地返回自身,而是极大地丰富了自身的内容。如果说,传统的形式逻辑的证明是直线式的推理,那么黑格尔的逻辑证明过程就是圆圈。从一点画出一个圆圈不但返回自身,而且把无数的点包含在自身之中。
18、我的存在首先是生命,生命的欲望首先是动物的欲望。如果说,欲望是存在的缺乏状态,动物的欲望就是事物缺乏的状态。欲望只有指向另一个存在时,才是人的欲望。人的欲望首先是被人承认的欲望,它是从对物的欲望开始的。
19、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理念”最易遭批评。首先要理解,“绝对”的意思是“最高”或“最终”,但“绝对”只是某一领域的最终和最高,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领域的“绝对”,因为精神的发展没有止境。《精神现象学》最终达到的“绝对知识”是经验意识的最高知识,而《逻辑学》最终达到的“绝对理念”是诸多逻辑范畴的最高范畴。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事实上在绝对里主观与客观不仅是同一的,而又是有区别的。”(40)这就是说,逻辑上主客观绝对统不等于事实上主客观绝对统一。正因为绝对理念含有主观和客观的事实差别,“绝对理念”才会把自己“对象化”,首先异化为自然界的对象,在克服其中的主客观矛盾后又返回精神自身,相继对象化为主观精神的意识、客观精神的制度和绝对精神的思想。“绝对精神”最后阶段的哲学只能写到黑格尔自己的哲学,但黑格尔从来没有说过哲学的发展终结于自己的体系。他在去世前一周还在修改19年前写的《逻辑学》。他在第二版序言中写道,他完全意识到研究对象本身及其阐述之困难,也完全意识到第一版的缺点,他要弥补这些缺点,但这一次修改是不够的,如果有时间,要作七十七遍修改才好如果要说黑格尔哲学有绝对性的话,那应理解为:他认识的辩证法的无限运动与他做哲学的包容精神是知行合他为如何建构哲学体系树立了一个典范。
20、实际上,黑格尔明确地说,国家是“家庭原则和市民社会原则的结合”“结合”只是取消了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伦理实体的独立性,而没有取消它们实现的自由人格、个人尊严、平等权利、财产权、私人利益和社会福利,可以更好地解决市民社会本身不能解决的贫困化问题。但国家没有取代或“吞噬”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社会功能,相反,黑格尔说,家庭和市民社会这两个环节都在国家内部获得发展时,国家才是有生气的。他还说:国家的“具体自由在于,个人的单一性及其特殊利益不但获得它们的完全发展,以及它们的权利获得明白承认(如家庭和市民社会的领域那样),而且一方面通过自身过渡到普遍物的利益,另一方面认识和希求普遍物”不难看出,《共产d宣言》提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与黑格尔的“具体自由”思想有密切联系。
21、有限:把事物限定在若干性质的范围之内,事物与自身等同,是自在的存在。它的反面是为它的存在,即是--
22、(54)《康德著作集》第6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8页。
23、新黑格尔主义集中反映了黑格尔哲学对现代西方哲学的正面影响。后世哲学家从各方面对黑格尔展开的批判,为哲学发展开辟了各种各样的新的可能性;现代西方哲学开始于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
24、哲学史上任何体系都有自己的前提,它们的真理都依赖于前提的正确性。所谓绝对正确的标准有两种:一是直观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是自明的;一是逻辑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具有可以通过逻辑论证的必然性。康德的先验演绎所运用的是逻辑的标准,费希特关于自我的学说既运用了逻辑的标准,又运用了直观的标准,而谢林则直接诉诸直观的标准。
25、在政治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个将市民社会与国家作为两种不同的公共生活领域区分开来,并力求为该区分奠定理论基础。按照黑格尔的理论,市民社会被理解为个人活动的语境。它由一群各行其是的人创造出来。由于彼此建立起多重关系,这些人最终完全依赖于他们自己一手打造的这种行动网络条件。市民社会首先是“需要的体系”(System der Bed rfnisse),其中人们相互依赖:它正是现代工业社会的生产条件。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故而黑格尔学说里的市民社会还包含了司法领域、社会福利领域以及社会制度领域(即“同业公会”)。
26、(2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623页。
27、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常缩写为G. W. F. 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
28、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图景,而与此相似,按黑格尔本人的解释,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描绘了当时的古希腊。因此,从更深层次上看,黑格尔最终是正确的,他对柏拉图的评论也可以用在他自己身上:
29、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
30、然而,黑格尔之后的西方哲学完全抛弃了客观真理。在认识论领域,回到黑格尔所批判的主观确定性,把经验检验当作真理的终极标准。更为甚者,在价值哲学和文化领域,相对主义盛行,最后导致否定一切价值的虚无主义。黑格尔把对真理虚幻骄傲、鄙视、“理性之恨”、“绝望”当作没有哲学修养的人的主观态度;而现在赫赫有名的哲学家们却为这些情绪披上高贵的外衣,排斥真理、否定哲学成为主观虚无情绪的偶像狂欢。正如黑格尔所说,把一个以普遍为原则的哲学与一个根本否认哲学的学说平列起来,“认为二者只是对哲学不同的看法,这多少有些像认为光明与黑暗只是两种不同的光一样”现代哲学的状况岂不令人悲乎?
31、虽然黑格尔认可个人主义法和道德的原则,并在其历史哲学中凸显这些原则,但这不意味着他毫无保留地接受这些原则的效力。事实正相反。他将理性法与道德局限于人的个体存在的考虑。最终还是有必要克服现代法哲学和道德哲学的个人主义基础,以便形成现代国家的理论基石;也就是说,这里形成的理论将国家视为一种政治共同体,个人在其中不再各行其是,而是联手实现他们的公共利益。黑格尔发现,整个现代政治哲学话语都没有洞察到这项任务。故而,他认为有必要超越现代政治哲学的界限,回归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辟的传统。
32、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确实错综复杂,它很可能是政治哲学史上最深邃最周全的理论。黑格尔想将这套理论纳入其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而该体系本身就晦涩难解。黑格尔的国家理论或多或少地明确致力于彻底批判古今政治哲学。最后,黑格尔在建构其现代国家理论时,不断提及欧陆复辟时期的政治状况,并针对当时的政治热点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33、与认识论中流行的“符合论”相对立,黑格尔说:“把真理认作自身的符合,构成逻辑学的真正兴趣。”他欣赏斯宾诺莎所说“真理是它自身的标准,又是辨别错误的标准”但是,“自身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准则,也不是演绎的规则和证明,而是内容与形式的动态关系。对黑格尔而言,形式始终是思维及其概念,而被概念把握的内容则是表象、经验和理性对象。如前所述,在不同层次的精神运动中,普通概念(共相)经由普遍的经验概念上升为知性概念和理性概念。对这四种概念,黑格尔有两种组合:一是把经验概念和知性概念合称为思想,另一是把知性范畴和理性概念合称为纯概念。第一种组合的意思是,思想改变了“感觉、直观、表象中的内容”,在意识中呈现出这些感性对象的真相(26);第二种组合一方面说“纯概念”不与表象和经验的内容相混杂,另一方面说“纯概念”从表象和经验中提炼出本质和一般规律,因此比经验的普遍概念更接近于真理。
34、(53)黑格尔:《世界史哲学讲演录,1822-1823》,第130页。
35、精神上的道德力量发挥了它的潜能,举起了它的旗帜,于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正义感在现实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
36、费尔巴哈把自己的哲学称为人本学。人本学的对象是自然界,前提是自然的第一性。哲学必须首先研究人,以人为出发点的哲学就是人本学。
37、(77)牟宗三:《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4页。
38、但自我意识的这种反身结构在踏入到与其他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的初期并未得到他人的承认,而只是主观内在的意识,因而时常遭到摧毁;它要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必须在与其他自我意识(其他人)的“生死斗争”中获得某种确定的承认,这就是建立某种“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在这种被承认的自我意识中,主人代表自我一方,奴隶代表对象一方;但自我是有对象的,只不过这对象外在地属于他;对象也是有自我的,只不过这自我寄于主人身上。所以主奴双方都不是真正完整的自我意识。但由于奴隶一方从事着与对象世界打交道的劳动活动,他支撑着主奴双方的生存,而主人只不过是寄生虫而已,所以建立完整自我意识并意识到自己的真正自由的希望倒是在奴隶一方。“奴隶据以陶冶事物的形式由于是客观地被建立起来的,因而对他并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即是他自身”奴隶通过劳动把自己的人格灌注在对象中,他才能够人性地对待他的对象(主人在享乐中则只是动物性地消费他的对象),也才能够意识到一切他人也是和自己一样的人,从中就萌生出一切人在人格上“平等”的观念,而这就是真正自由意识的觉醒。但黑格尔又认为,自由意识一旦建立,就陷入到自身分裂之中。“斯多葛主义”通过把一切对象消解为自我而保持自我的独立性;“怀疑主义”则相反,通过把一切对象作为不真实的东西从自我中排除出去而保持自我的独立性。这两者的冲突就导致“苦恼意识”即灵与肉、彼岸与现实、精神生活与世俗生活的矛盾。这种矛盾只有上升到更高的精神层次即“理性”的层次才能解决,理性就是完成了的自由意识。而理性通过“理论精神”和“实践精神”的发展则为建立起“客观精神”提供了前提。客观精神就是自由意识的实现或“自由意识的定在”。
39、黑格尔在柏林大学授课时,确实就是这么来解释自己的主权学说的。当时他说,君主作为国家权威,其任务仅在于“御笔一批”(《法哲学原理》,节280附录)。不幸的是,这种解释并不符合他在《法哲学原理》中的学说阐述。在该书里,黑格尔某种程度上违背了其理论叙述的“辩证”次序。他按照颠倒的次序来实施第 273节所预告的阐述计划:他先讨论辩证的合题,进而论及辩证的反题, 最后叙述正题。对辩证法规则的这种违背,在黑格尔的体系里凤毛麟角,与黑格尔论述中赋予王权的显赫地位相照应。君主被描绘成一位不需要民主合法性的统治者;辩证逻辑“演绎”出世袭君主制;依赖于君主的国家行政权和立法权承担着沟通王威与人民的重任。
40、理想的人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的满足上,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到表现。
41、正如所有伟大思想家都会被误读和曲解一样,黑格尔的自由思想也受到曲解和不公正的批判。尤其在20世纪,专制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都各取所需地攻击或利用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有些说法,如说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专制的辩护状,甚至是法西斯主义的先导,已经得到澄清还有很多说法仍在流行,以下选取三个予以辨证。
42、对施特劳斯政治哲学观念的批判 / 郑和烈
43、一个灰色的回忆,怎能抗衡现在的生动与自由。
44、一个有文化的民族,如果没有哲学,就像一座庙,其他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45、黑格尔说:“当意识获得了个别的意识即是绝对的本质这样的思想时,意识便返回了它自身。理性知识的发展经过了从外在到内在,从抽象到具体,从概念到实际的过程。黑格尔把理性的过程分为下列三个发展环节。
46、当意识关注于知觉对象,它沉浸在对象之中而忘记自我,这样就进入了知性状态。知性的特点是用抽象的共相来对事物加以思考,知性的共相被认为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知觉的对象。黑格尔指出,知性对事物的思考是被动的反思,因为事物好像是被动地被给予的。知性把事物当作现象,把共相归诸本体,黑格尔巴自然哲学作为与知性阶段相对应的知识形态。
47、黑格尔说真理是全体的意思,真理是历史发展的全过程。这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历史上后起的体系要比以前的体系更加高级,它克服了以前体系的缺点而保留其优点;当它被更新仅的哲学体系所推翻时,又以同样的方式保留了自身的优点,因我而成为真理的一个环节。
48、(7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90页。
49、近代经验科学与作为逻辑学的思辨哲学之间有双向互动关系:一方面,经验科学为哲学思辨提供了无比丰富的材料,“哲学的发展实归功于经验科学”;另一方面,思辨哲学“赋予科学内容以最主要的成分:思维的自由(思维的先天因素)”,“又能赋予科学以必然性的保证”
50、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黑格尔在《逻辑学》中说:“思辨的东西,在于这里所了解的辩证的东西”;又说:“精神是知性的理性或理性的知性,它比知性、理性两者都高。”(15)“比两者都高的思维”的思辨综合了知性的肯定性原则和理性的否定性原则。这种思辨辩证法是对康德批判哲学的改造。他说,康德正确地“把辩证法表述为理性的必然行动”,但只是从否定方面看待辩证法,因而得出“理性不能认识理性的东西”的奇怪结论。黑格尔要求“从它的肯定方面来把握”理性对象,即“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这是最重要的方面,但对于尚未经训练的、不自由的思维能力来说,也是最困难的方面”
51、黑格尔的君主制国家观,不可避免地破坏了“伦理体系”的内在融贯性。因为一旦将君主描述为“整体的顶峰和起点”, A黑格尔便不能再将国家描述为这样一种政治共同体组织:在其中公民考察并决定家庭以及(尤其是)市民社会的各种一般问题。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联系,中断了大约四十节文字。探讨完王权和行政权之后,黑格尔才试着在讨论立法权的语境里重建这种联系,但没有奏效。他最有价值的努力成果由此丧失。其市民社会理论的意义几乎归于沉寂。
52、康德对“道德”和“伦理”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他所谓的“伦理”(Sitten)其实主要包括内心的道德意识,而与这个词本来的意义“风俗”、“习惯”、“规矩”不完全吻合。黑格尔则严格区分了两者,“伦理”不是单纯个人内心的道德,而是按照人们的道德意识而确立的保障人的权利的外部社会制度。因此伦理是自由的外部权利和内心道德的统一体,是一种“伦理实体”,但它又是建立在主体上的,它一方面对个人是外在的规章制度,但它同时又是合理的,是每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它使得个人能够摆脱主观冲动而获得自由。伦理分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层次,它最初还未达到自觉,而是体现为习惯、风尚、传统,好像是“自然律”,但经讨这三个阶段就上升到了伦理自我意识。如“家庭”虽然产生于自然关系(男女两性),但却是靠超越自然的“爱”来维系的,与人的“良心”有关。“市民社会”中人丧失了家庭之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人与他人打交道,但这也不再是自然关系,而是社会关系,劳动、交换都是社会关系,它们所创造的财富都不仅是个人财富,而且也是社会财富。劳动分工导致社会等级和财富不平等的产生,并且必须有一个“普遍等级”即官员来协调各种关系,这就是负责“司法”的“警察”(广义的),它在经济关系中与“同业公会”打交道。这一切都是人为的设置,但只有到了“国家”层次,这种设置才真正体现出伦理实体的“主体性”。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获得真正的自由,国家是个人的最高义务和目的,但不能像社会契约论那样把国家看作保证个人自由的工具,否则就会导致像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悲剧。应当把国家看作是“地上的神”。不过,黑格尔对国家的这种神化也是有他的前提的,他心目中的国家不是君主专制,而是君主立宪制,他主张君主的权力要接受同业公会的监督,而公共舆论、言论自由则应完全放开,以促进逐步的改良。
53、黑格尔被视为“西方中心论”的典型代表,他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一些尖刻评论令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者更难接受。他与中国文化似乎有一道天然鸿沟,我看主要是心理障碍。从历史上看,18世纪的启蒙学者有“亲华派”(sinophilia)和“厌华派”(sinophobia)两大阵营。“亲华派”有伏尔泰、魁奈、莱布尼兹和沃尔夫等“中国之友”,“厌华派”有孟德斯鸠、卢梭和孔多塞。18—19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家几乎全是“厌华派”,包括康德、赫尔德和黑格尔。两派都以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的书信、报道和一些游记为依据,他们的赞扬或反对都不符合古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现在无需对“中国之友”的夸张而沾沾自喜,也不必对“厌华派”的苛责而耿耿于怀。用历史的观点和理性的态度看问题,中西文化交流初期的两派观点都是“深刻的片面”。康德批判中国人的国民性和道德,黑格尔重点批判当时中国的政治制度,说康熙和乾隆“充满了正义之心”,“是道德形象出众的人物”,即使“在善良高尚的君主统治之下,各级官员却都陷入贪污腐败,并由此引发革命”再如,黑格尔认为中国古代的肉刑和株连的刑法摧毁了人内心的尊严和道德性,“由此,这个道德缺少自由的灵魂,缺少以自身为基础的和自由的伦理、自由的科学和自由的宗教的源泉”这些批判岂不令我们深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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