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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主要观点【文案整理32句】
admin 2023-04-06 02:52:20 个性说说 ℃康德的主要观点
1、人有理性使人有道德观念,但人也有感性,这两者之间是个什么关系?根本恶在于不是使感性服从理性,相反是使道德理性成为感性动机的借口。不管人做什么,最终的动机都是感性的,哪怕道德动机是为了自己的道德情感,自己舒服些。看到叫花子给点钱,心里就舒服了。这还不是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如果自以为这就是道德的了,那就是伪善。人们只能从感性的动机出发,这就是人心中的根本恶。一个人做坏事时都有原谅自己的借口,虽然知道是不可原谅的,但他总要找个原因。根本恶在于人心固有的自欺和伪善。做了坏事还自以为清白:我的动机是好的;做了很大的坏事,还说问心无愧。有时做了很多坏事的人,后来检查里都是这么说的,觉得自己动机是好的,尽管效果不好。这就是根本恶。
2、(6)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
3、在认识论问题上,康德主张“调和”经验论与唯理论。他一方面同意经验论的原则--一切知识都必须来源于经验,另一方面亦赞同唯理论对经验论的批评--对科学知识来说仅有经验是不够的,它们的普遍必然性只能是先天的。
4、然而,一切都可以反过来看。这就像把一幅美丽的水彩画放在光线下,仔细反观其背面,你会看到怪异的色块和暗影若隐若现,零星点缀在原本和谐静美的风景中。贸易可以引发冲突,也可以成为消耗战或公开对抗中相当强大的武器。尽管如此,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通常还是基于(无辜的)康德的权威言论提出理论模型或用经验佐证。凯瑟琳·巴比里和杰拉德·施耐德的观点相当客观,而菲利普·马丁和所罗门·W.波拉切克等学者大多是为了支持贸易与和平之间的联系而讨论贸易与冲突问题。
5、在对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予以说明之前,康德选择先对实践理性的对象进行定义。毕竟,纯粹实践理性属于实践理性,如果实践理性对象之意指得到确定,那么在其中挑选出具有“纯粹性”的部分,即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
6、在完成了定义的工作后,康德开始展开“包含意志一般决定”的命题,展示意志决定的“运行机理”。这一部分内容的核心仍在于说明,意志充足的决定根据只能是摆脱了质料的形式法则。但从体系安排上,“定理”与“任务”则分别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证明方式——前者是分析的,后者是几何学的——证明该定理,并说明了与该定理相关的诸概念的关系。
7、前面都是讲儒家的人格结构,现在我们可以看看康德的想法。康德道德哲学根本的出发点就是人心不是物,是自由,自由是不可知的。我们所认识的只是现象,现象背后有个物自体,即“自在之物”,自在之物不可认识,我们认识的都是“自在之物”的现象。现象不能反映自在之物的本相。人的本体也是这样。人的本体是自由的,但自由是不可认识的,可认识的就不是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不可决定。你能够为自由找到根据、原因,它就不是自由了,它就被纳入机械因果性的链条中了。
8、纯粹实践理性之二律背反的关键点是至善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但康德认为,德性意向必然产生幸福并不是绝对虚妄的。“而只是在这种意向被视作感觉世界中的因果性形式的范围内,从而在我认定这个世界的此在为理性存在者实存得到唯一方式的范围内,才是虚妄的,因而它仅仅是有条件地虚妄的”。((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6页)也就是说,虽然幸福的获得取决于自身的能力以及对自然法则的利用,但德性意向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自然法则能够说明。因为道德法则是在本体界中的,遵循道德法则与获得幸福之间并不受自然法则的约束。所以,德性意向能够产生幸福就至少是有可能的。只有把道德法则也视为一种现象的时候,至善才会变得毫无希望。因为不存在任何一条自然法则能够说明道德会产生幸福。所以,遵循道德法则与配得幸福之间是可以共存的。
9、古希腊的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派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第一种理解,只不过,前者认为德行是整个至善,后者认为幸福是整个至善。但经过康德的批判,这两种观点都是不足取的。已经完成的分析论表明,“德行的准则与个人的幸福准则就它们的无上实践原则而论是完全各类,远非一致的;它们虽然同属一个至善而使之成为可能,却在同一个主体之中竭力相互限制,相互妨碍”。((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4页)因此,至善必须是一个综合的命题,并且在德行与幸福的综合中,德行必须被置于首位。可是,德行并不必然会带来幸福。“因为世界上一切原因和结果的实践连接,作为意志决定的后果,并不取决于意志的道德意向,而取决于自然法则的知识以及把它们用于这个意志的目标的自然能力”。((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5页)
10、(10)康德.判断力批判(M).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
11、康德把批判哲学要回答的问题归结为“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6)(P612)相对于《纯粹理性批判》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以及《实践理性批判》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康德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不明显,不充分。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结尾处,康德把“与最高幸福结合着的道德上最完美的意志是世上一切幸福的原因”(6)(P615)作为“纯粹理性最后目的之规定根据”(6)(P611)。《判断力批判》的结尾处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人类不仅是像一切有机物那样作为自然目的,而且在这个地球上也作为一切其他自然物都与之相关地构成一个目的系统的那个自然的最后目的……即人本身可以通过大自然的仁慈而得到满足;或者这就是对能够被人利用(外在的和内在的)自然来达到的各种各样目的的适应性和熟巧。前一种自然目的将会是幸福,后一种目的则将是人类的文化。”(10)(P287)如果我们用后期关于宗教、法权、人类学、历史和国际关系等著作中社会经验内容充实和展开三大批判的思辨和演绎,那么可以看出,康德对人可以希望的目标是:人类在道德、科学艺术、政治等社会活动中,在德与福或者自由和幸福两方面,达到善的目的。这个目的既是反思判断力对目的论的二律背反的合理解决,又是大自然安排的人类历史进步中显露的现象,更是方兴未艾的启蒙的预兆。康德在《学科之争》中提出了“人类是否在不断地向着更善”的问题。康德说,在这个问题上,认为人类道德持续退步的“道德恐怖主义”、认为幸福主义的乐观看法,以及认为人类历史是善恶交替的“阿布德拉(Abdera)假说”,都既不是先天知识,也没有经验根据。康德自己的回答是:法国大革命是“我们时代的一个证明人类道德趋势的事件”。他说:“我们在自己这个时代目睹了一个富有才智的民族进行的革命,这场革命可能会成功或失败;它可能会如此充满了不幸和暴行,以至于一个思维健全的人如果会希望第二次从事时成功地完成革命的话,就绝不会以这样的代价来进行这场试验。”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法国大革命“在所有旁观者的心灵中的获得了一种同情”,它“证明了人类至少在禀赋中的一种道德品性,这种品性不仅使人期望向着更善进步,而且就人类能力目前所能及而言,本身就是一种进步”(8)(P82)。启蒙就是当下的历史进步。康德在1784年的“关于世界公民观点的普遍历史理念”中说,“对公民行止的人身限制日益被取消,普遍的宗教自由得到允许”,思想自由开放,启蒙得以产生,并成为一大笔财富(13)(P35)。在10年后发表的《论永久和平》中,康德论述启蒙的历史进步的政治蓝图是“由源于契约的理念所产生的、一个民族的一切法权立法都必须建立于其上的惟一宪政——就是共和制的宪政”(13)(P355)。他还描绘了由国家的宪政共和制、自由国家的联盟制、“人类最终越来越接近于一种世界公民的宪政”(13)(P357-364)的世界历史进步趋势。无需多言,康德政治哲学的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和政治远见为现代世界留下宝贵的遗产。在全球化带来的进步和冲突的今天,总结康德的遗产,既可以从中反思历史教训,又能保持对人类“命运共同体”(Schicksalsgemeinschaft)的希望和定力。
12、康德首先分析了人性恶的三个层次:人的本性的软弱,人的心灵的不纯正,以及人心的恶劣或败坏(7)(P28-29)。如果说,前两个层次的恶是非道德(non-moral),那么最后层次的恶即是反道德(immoral)。康德从逻辑上分析:“善=a,矛盾对立面非善=0。后者要么是纯然缺乏善的一种根据的结果=0,要么是善的对立面=-a。在后一种场合,非善也可以叫做积极的恶。”(7)(P21)而软弱和不纯正只是“无意的罪”(7)(P38)。苏格拉底曾说:“无人有意作恶”,从奥古斯丁以来的基督教传统,把恶解释为善的缺乏。从康德的观点看,苏格拉底的话和基督教传统只适用于“软弱和不纯正”;而人心的恶劣或败坏则是“蓄意的罪,它以人心的某种奸诈为特征,即由于自己特有的善或恶的意念而欺骗自己,并且只要行动的后果不是按照其准则本来很可能造成的恶,就不会因为自己的意念而感到不安,反而认为自己在法则面前是清白的”(7)(P38)。需要注意,康德并不认为“积极的恶”或“蓄意的罪”的动机全然是恶意,而是“由于自己特有的善或恶的意念而欺骗自己”,这种“人心的某种奸诈”不只是任性或偶然选择的恶,而是出于非道德准则而主动地、一贯地作恶,而毫无自责悔改之心。康德说,人心的恶劣或败坏是“人心的颠倒(pervertiert)”,即“把道德的秩序颠倒了”,把非道德的准则置于道德准则之前或之上,康德称之为“根本恶”,“因为它败坏了一切准则的根据”。康德引用一个英国议员的话“每一个人都有出卖他自己的身价”为例说:“如果不管善的精神还是恶的精神在争取我们,关键仅仅在于谁出价最高,并且能最迅速地付款,那么,对于人来说,使徒所说的话就会是普遍正确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人(凭着法则的精义)行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第3章第10-12节)。’(7)(P38-39)(康德的主要观点)。
13、总之,在人与物的关系上,康德认为,物是手段,人是目的;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康德则认为,人在实际生活中常把自己或他人视为工具,而从理想状态上看,人应该把自己或他人,即每一个理性的存在者视为目的。
14、康德的先验哲学则调和了经验论与唯理论,结束了这场耗时长久的哲学之争。另外,康德的伦理学理论也十分有影响,此外他还曾针对太阳系的形成提出第一个现代的理论解释,即康德-拉普拉斯星云说(Kant-Laplacehypothesis)。
15、“乡愿”出自孔夫子的一句话“乡愿,德之贼也”。孔子在《论语》中批评乡愿之徒,也就是地方上的好好先生,对谁都关系处理得好,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所有人都说他好;但这种人内心并不是出于道德目的而是别的目的,或是说别有用心。一般野心者、要爬到高位的人往往采取此种方法获得人气。因此,乡愿就是伪善。
16、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虽然康德注意到人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被视为手段这种普遍的现象,但他只满足于从理性的“绝对命令”和“善良意志”出发,侈谈人“不仅仅是手段”,同时也应当被视为目的,并没有借此机会而对实际生活进行深入的探索。其实,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早已告诉我们,在实际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中,人互为手段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在狩猎或游牧民族中,有个善于制造弓矢的人,他往往以自己制成的弓矢,与他人交换家畜或兽肉,结果他发觉,与其亲自到野外捕猎,倒不如与猎人交换,因为交换所得却比较多。为他自身的利益打算,他只好以制造弓矢为主要业务,于是他便成为一种武器制造者。另有一个人,因长于建造小茅屋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往往被人请去造屋,得家畜兽肉为酬,于是他终于发觉,完全献身于这一工作对自己有利,因而就成为一个房屋建筑者。同样,第三个人成为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成为硝皮者或制革者,皮革是未开化人类的主要衣料。这样一来,人人都一定能够把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得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种特定的业务,使他们在各自的业务上,磨炼和发挥各自的天赋资质或才能。[7]
17、李秋零先生把这段话译为:“因此,这就不仅仅是其实存作为我们的行动的结果而对于我们来说具有一种价值的那些主观的目的,而是客观目的,亦即其存在自身就是目的的东西,而且是一种无法用任何其他目的来取代的目的,别的东西都应当仅仅作为手段来为它服务,因为若不然,就根本不能发现任何具有绝对价值的东西。”[2]
18、主讲人:HeinerKlemme,哈勒大学哲学史教席教授,关于德国哲学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蜚声学界,他是KantStudien(《康德研究》)联合主编之德国康德协会理事会成员,多个国际学术刊物的编委和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已出版专著近5本、编著近20本、发表论文约130篇,到29个国家演讲近300次。
19、考虑到不同时代的精神,我们可以洞察这个演变过程,从中国古代的种种做法,直到时下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对中国老调重弹的抱怨,就是对自由贸易颇为有趣的再次阐释。实际上,自由贸易似乎就像圣奥古斯丁那句深入人心的祷告,载在他那格外真诚的忏悔录中:“主啊,把它赐给我吧,但不是现在。”
20、王郁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21、综上所述,在后启蒙时代,特别是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再不能以单纯赞扬的口吻来谈论康德的“人是目的”的观念,到了对这一观念进行全面的、批判性反思的时候了。我们回顾康德,目的并不是停留在康德那里,而是超越他,站到思想的新的制高点上。
22、[2][4][6]《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第436页;第437页;第437页。李秋零先生把德语名词Handlung译为“行为”显然不妥,这里改译为“行动”。
23、推论3:那么道德法则就是不理性的,但是道德法则又是基于理性且必然的。
24、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是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他调和了勒内·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弗朗西斯·培根的经验主义,被认为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后,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
25、据此,道德教育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所要做的是,使依照道德的法则进行判断成为自然的、与我们自己的自由行为以及对别人自由行为的观察相伴随的研习,使之仿佛成为习惯,并且我们通过首先质问:这个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法则,并且合乎哪一种道德法则,而使这个判断敏锐起来”。((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4页)第二步则是让学生练习道德的“劳作”,让学生自己做一些道德的选择。在这个选择过程中,学生可能会感到痛苦,但正是这种痛苦让学生认识到道德的纯粹性。“当人们深感畏惧的莫过于在内心的自我反省中发现自己在自己的严重是可鄙而无耻的时候”,((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4页)道德教育就真正的实现了。
26、“自由贸易”“保护主义”都是通过言辞建构起来的术语,这些范畴通过论证而构建,并不断重构。言辞艺术在现代国际经济秩序的诞生中至关重要。围绕谈判的言辞经常是高度矛盾的,因此很明显:贸易和冲突往往是相伴而生的。
27、如果意志决定行为是基于先天的法则,即“如果先天的法则能够被看作行为的决定根据,从而这个行为也被看作是由纯粹理性决定的”。((德)康德著:《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2页)所以,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就是,以先天的法则为自身决定根据的行为所意图实现的结果。⑩
28、事实上,萨特所说的这种两难困境在实际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为什么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要牺牲其他人的生命(作为手段)去拯救瑞恩的生命(作为目的)呢?难道不同人的生命之间存在着价值上的差别吗?按照康德的论述,假如每个人都应该同时把自己和他人都视为目的,这类拯救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由此可见,虽然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见解把人的尊严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因缺乏可操作性而显得苍白无力。其实,在实际生活的人际关系中,手段和目的总是不可避免地交织在一起。假如手段在普遍的意义上被摒弃,那么单纯的目的自身也会随之而消失。正如善与恶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一样,目的与手段也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29、(3)但当我们为自己设立实践准则时,我们就必然能够发现无条件的法则的存在。④
30、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
31、贸易和冲突的社会层面影响,以一种非常令人不安的方式继续存在于现代农业综合企业中。技术进步和贸易需求造就了大面积的机械化种植园,施用的化肥虽说有利但也颇受争议。在半个世纪里,渴望大量出口的需求驱动改变了世界农业,造成了环境和社会的失衡。如果说在规模/效率和非破坏性实践之间的最佳平衡难以捉摸,那么反常的例子在北方和南方都将变得惊人地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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